索尼
索尼公司(日语:ソニー株式会社,英语:Sony Corporation)是源自日本的跨国综合企业,以研制电子产品为主要事业,经营领域横跨消费性电子产品、专业性电子产品、游戏、金融、娱乐及养老院等[4][5],拥有全世界的品牌知名度。其最早前身为1946年5月创立的“东京通信工业株式会社”,由拥有技术研发背景的井深大与擅长公关、行销的盛田昭夫共同创办,目前由游戏部门出身的平井一夫与其经营团队共同领导。总部位于东京都港区港南的索尼城(Sony City)。索尼原以“新力”及“新力牌”做为中文译名,由于台湾亦有印章公司使用此名称,因而改译为“索尼”,并于2009年4月1日起统一使用,以更接近原始使用罗马字拼写的“SONY”的发音。品牌品牌由来Sony的商标演化公司原名“东京通信工业株式会社”(日文音译:Tokyo Tsushin Kogyo)、(Tokyo Telecommunications Engineering Company),在逐渐迈入国际化时,盛田昭夫感觉公司全名实在过于冗长,有碍国际化发展,于是希望能想出能够像ABC、RCA、GE那样好记又是国际化的名称。盛田昭夫和井深大翻遍了英文字典,最后决定用拉丁文的“Sonus”(声音)、英文的“Sonny”或“Sonny-boy”(可爱的孩子)组合成“Sonny”意指“以声音起家的可爱顽皮孩子”。但“Sonny”在日文词汇里的发音与输钱“sonn-ni”(损に)同音,是不吉祥的辞汇,最后决定去掉其中一个字母“n”,“Sonny”变成了“Sony”,一个日式的英文字。Sony品牌第一次出现在1955年上市的TR55晶体管收音机上,盛田昭夫和井深大在说服反对的董事后于1958年1月正式更名SONY(全大写),索尼这个新名称念出来完全感觉不出是日本的公司,令人以为是自己国家又有亲切的感觉,使索尼成功打入美国及海外市场。至今天为止,仍然有较少接触消费性电子的人误以为索尼是美国品牌。中文译名上,台湾、香港曾长期采用“新力”作为中文译名,除了具有“创新”、“力量”涵义外,也兼具SONY创业精神;中国大陆则是采用较为洋化的“索尼”作为SONY直接音译的名称。但自2009年起,SONY定调全球统一中文名称为“索尼”,以更接近“SONY”的发音,采用“新力”为译名的地区,由“新力”更名为“索尼”。品牌价值“SONY”四个字母的品牌价值,近几年在电子业务上呈现弱势,依据2005年美国Interbrand公布“2005品牌价值排行”中,“SONY”价值105亿美元,比2004年的131.5亿美元衰退了14%,由20名滑落到28名。而富比士在2005年2月28日公布的“2005全球2000大企业排行”中,索尼排名由2004年的82名滑落至第123名。但索尼过去所创造品牌魅力,仍然没有因为消费性电子业务低迷而失去消费者的青睐,在2005年8月31日,Asian Integrated Media委托国际调查机构Syn-ovate在亚洲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的“2005亚洲1000名最佳品牌”中,索尼第2年蝉联第一品牌。哈里斯于2006年7月12日所发布的调查中显示,索尼第7年蝉联美国第一最佳知名品牌。2015年9月21日,在香港揭晓的2015年《亚洲品牌500强》排行榜,索尼名列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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