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信用租赁蓬勃发展,尤其是数码租赁行业,租赁平台依据信用分高低减免押金让用户减轻经济负担,但在给广大数码用户带来了许多便利的同时,也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不法分子在各种社交平台频频散布诈骗诱导信息,例如“垫付租手机,到货回款”“免费垫付”“推垫付,55开”等等,像这种看起来是薅羊毛的“羊毛”消息,实则是不法分子犯罪的第一步!他们天真地以为只要拿到平台上租来的新款iPhone手机,转手再卖掉是稳赚不赔的“挣钱”好办法,更有人大放厥词“只要我把商家联系方式拉黑,找不到我他们就没办法”。
首先,看到这种消息跃跃欲试的朋友,你可以永远相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其次,至今仍然认为空手套白狼可以逃过法网的朋友,醒醒。最后,和大家分享一个套机被批捕的真实案件。
2020年9月,人人租平台的手机租赁商家沈先生,实体店位于湖南省,在收到任某的全新iPhone 11 Pro Max 256G的租赁订单,随后主动联系了任某,根据人人租机平台反馈的任某某评估状况,在确定了地址并告知他不要逾期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事项后,让其在平台上下单,当日发货至山东省。
当月,任某又联系沈先生,称其朋友胡某和王某也想租。沈先生让其在平台上下单,下单之后发货至山东省。在之后,通过任某介绍,沈先生陆续向他人租出去19部苹果新款新机。前述租机用户的租赁期均为一年12期,但除了任某交了两期租金,其他都只交纳了一期租金,并且在收到货后失去了联系。
租赁商家沈先生多次联系无果,最终报警求助。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组织侦查,不久便将任某及其同伙抓捕归案。
经侦查发现,山东人任某无固定工作,平时以摆摊为生。在2020年8月,朋友刘某告诉他有一个赚钱的好方法,通过在支付宝人人租平台租赁手机后再卖掉换钱。起初,任某不禁有点困惑:“这不是骗人么,真的没事吗?”但刘某坦言“没事,最多被电话催收,但是我们拉黑对方就没关系了。”任某年少无知,深信不疑,二人一拍即合,专门瞄准苹果新款手机。因为它是市场硬通货,容易变现。
刘某负责出押金和第一期租金,任某负责以自己的身份与平台店主聊天租手机,在店铺下单。手机邮寄到手的当天,二人就拿着未拆封的崭新手机去当地手机店卖掉再分赃。一次操作,任某就拿到一千多元。尝到甜头的他开始与多位朋友通过同样的方式租手机换钱,从中他也分到不少钱。短短一个月多时间,经他手的就有三十余部新款苹果手机。
到案后,任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从2020年8月起,任某及其同伙通过租赁贩卖苹果新款手机30余部,非法获利人民币近10万元(属于刑法中的“数额巨大”,或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后,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任某批准逮捕。
“我现在很后悔,不该迷了心窍……”坐在铁栏杆那一侧的任某为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可为时晚矣!法律面前没有任何情面可言!
若是租户一开始便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租赁设备,那极有可能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若是租户涉及三人以上共同实施诈骗行为的,在我国的刑法中虽然没有规定团伙诈骗罪这一罪名,但是多个行为人组成诈骗团伙,共同实施诈骗行为,则会被认定为诈骗罪的共犯,并依照诈骗罪的量刑标准进行处罚。
人人租已打通线上线下追缴流程,通过区块链技术保存整个订单交易流程的,对每个交易环节都做了公证,线上通过互联网法院,最快3天内就能对违约租户进行起诉立案,一个月就能下达判决书,线下通过线下法院对恶意逾期,故意套机、撸机等不法分子进行立案起诉。
如果用户同时租多个产品且金额巨大,拿到手就转手卖掉,不按租赁协议按时归还设备或逾期不缴纳租金的,在法律上属于诈骗罪,商家可以直接报警,警察会以涉嫌诈骗的名义对逾期用户进行抓捕立案,这属于刑事责任的范畴,一旦判决成功,用户不仅要按租赁协议赔偿商品价值及违约金,还会因此而坐牢。
信用免押,租享生活。希望大家在享受信用免押的租生活的同时,也能遵守规则。快乐租机,按时还机,让信用助你拥有美好租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