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租机小编上次带大家了解到了美国的铁路公司融资方式中的“纽约计划”,跟大家说这在当时出现了一个严重的弊端,你猜到是什么了吗?咋看这种融资方式跟现代的融资租赁方式区别不大,那区别在哪里呢?没错,你也许想到了,就是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的法律问题。
这是发生在美国的设备融资租赁案例,但是在当时美国的有些州的法律,却并没有保护财产所有人权利的相关法案。特别是的宾夕法尼亚州的法律,当时并没有认可有条件销售,对有条件销售下的财产所有权人并不受法律保护,有条件销售下的铁路设备的债权人,或甚至铁路设备的购买者,有权利要求有轨电车置于铁路公司的监管之下。由此出现了“宾夕法尼亚分期租让合约”,并且最终形成了一种为铁路设备融资的新方法,也就是今天的主题“费城计划”。
在纽约计划中,投资银行的作用是“忽悠”大家的真钱过来,拿着大家的钱去铁路设备制造公司把设备买下来,然后把设备租给铁路公司,租期等于设备信托证券支付本金和红利的期限。而在费城计划中,铁路公司通过投资银行向投资者出售“设备信托凭证”来购买设备。“设备信托凭证”为投资者提供本金加等同于指定时期利息的“红利”。此外,持有设备信托凭证的债权人通常获得铁路公司的直接保证,在出现租赁协议违约情况时,设备信托凭证的持有人可以从铁路公司直接获取收益,而不必在租赁协议下用尽其救济。在纽约计划中,支付信托凭证到期的所有款后,铁路公司最终获得设备的所有权。所以相较而言,投资者普遍偏好费城计划的信托凭证而不是纽约计划的参与征单。
因此,利用直接租赁、信托和设备租赁的费城计划,成为现代有条件的销售租赁的先驱。
到了20时期初期,这种铁路设备又出现了一种新的租赁关系模式。首先我们看看上面两个计划,只要是铁路公司在租期满了时能及时付清设备租赁及其他费用,那么,铁路设备的所有权就会发生转移,由投资银行转向铁路公司。而在这种新的模式下面,出租人在租赁期满时是保留设备的所有权的。铁路机车出租公司类似美国通用运输公司等,在初期的业务是比较少的,所以他们通过在租赁期结束时保留铁路机车的所有权,慢慢的就变成了主要的铁路设备的所有者和出租者。而承租商则慢慢变成了需要使用铁路设备运输产品的商家,出租人将承担汽车维修并且在租期结束时获得所有权。这些租赁其实就是非船舶设备的首次“真实租赁”和经营租赁。说来出去比较复杂的就是参与到租赁交易几方的关系,实际上租赁交易的最初成长和结构就是这么复杂,只是今天在人人租机这样的平台上,很多流程都被平台给省略了,让用户可以更轻易的获取到有价值的租赁信息而已,以前需要筹资购买设备,然后租出去,消费者需要一个对行业有所理解并对出租方有足够的信任的前提下才会有租赁交易的发生,钱的问题更是混杂,用户进行租赁的话不管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的“成本”都是很高,第三方平台的出现比较好的解决了这种问题,权利信息相互制衡就像是美国的三权分立一样,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出现撮合了双方的交易,解决了很多问题才使的这么复杂的问题在用户端和商家端被慢慢消除,使双边的利益最大化。这种现象在很多行业都有,只是在租赁方面,人人租机在为用户寻求解决租赁之间问题的道路上,慢慢的走向了前列。
看近代的租赁史也是相当有意思的,但是那毕竟是过去的事了,接下来我们讲现代租赁吗?你有兴趣吗?人人租机小编期待这着你的答复。
人人租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原文链接,违者必究,更多资讯请关注人人租机微信公众号:ppzuji